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待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的,其亲属或者所在村(居)委会协办员应申请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a)疑似死亡;
b)失踪;
c)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被收监执行。
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待人员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超过 6 个月未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 端办理、移动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5.1 依申请
申请人向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站(所)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申请表》(见附录 A 表 A.1),并提供以下材料:
a)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
b)待遇领取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其中:社会保障卡通过数据共享,经系统验证可免于提交)。
5.2 不依申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待人员被判刑收监、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过 6 个月未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或者领待人员银行发放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发放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发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业务。
6 联系电话
0871-67477601
7 办理咨询地点和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7栋1618室
所属社区居委会
8 送达
8.1 不符合暂停发放待遇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8.2 暂停发放待遇的,反馈《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通知》。
9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9.1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 号);
9.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 号);
9.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1〕44 号);
9.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 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 号);
9.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 号);
9.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 号);
9.7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 号);
9.8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云 人社办〔2017〕56 号);
9.9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 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12 号)。
附录A
A.1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申请表.docx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