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申请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支付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和丧葬补助金。
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需依法终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应申请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支付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 端办理、移动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22 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5.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村(居)协办员向参保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参保人员或者村(居)协办员代其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5.2
申请人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见附录 A 表 A.1),并提供以下材料:
a) 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其中:社会保障卡通过数据共享,经系统验证可免于提交);
b)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
c)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养老保险类)》(见附录 B 文本 B.1);
d) 领取待遇的银行卡,原则上提供金融社保卡(金融社保卡通过数据共享,经系统验证可免于提交)。
6 联系电话
0871-67477601
7 办理咨询地点和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7栋1618室
所属社区居委会
8 送达
8.1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8.2 不符合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8.3 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核定并发放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的,反馈《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丧葬补助金核定表》。
9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b)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 号);
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 号);
d)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 号);
e)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云人社办〔2017〕56 号)。
附录A
表 A.1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请表.docx
表B.1 社会保险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养老保险类).docx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丧葬补助金申领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