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联系电话
0871-67475702
6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7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b)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d)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云社险〔2004〕27号)
e)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发〔2005〕23号)
f)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计发丧葬抚恤待遇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8号)
8申请材料
申请人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表》(参见附录A表A.1),并提供以下材料:
a) 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亲属证明、单位或社区经办人员证明等;
b) 待遇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等);
c) 待遇领取人的银行卡帐号,原则上应提供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养老保险类)》(见附录B文本B.1)。
附录A
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表.docx
附录B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申领流程图
图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