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a) 将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见附录B文本B.1);

b) 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c) 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出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见附录B文本B.2)。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端办理、移动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联系电话

0871-67475792

6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7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b)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d)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e)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g)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意见》(云人社发〔2014〕58号)

h)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79号)

 附录A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docx

附录B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docx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docx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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