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应申请将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a) 从外省(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b) 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c) 已在云南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端办理、移动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联系电话
0871-67475792
6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7 送达
7.1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7.2 不符合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7.3 办理转入登记的,反馈个人权益记录结果。
8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b)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d)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