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可申请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a) 在地方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b) 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该退役军人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端办理、移动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退役军人本人或所在单位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b)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见附录B文本B.1);
c)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见附录A表A.1)。
6 送达
6.1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6.2 不符合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6.3 办理转入登记的,反馈《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
7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d)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
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军后财〔2019〕659号)
8 联系电话
0871-67475793
9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附录A
退役军人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流程图
图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