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备案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备案指南

1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备案:

a)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含按项目参保);

b) 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受伤或者突发疾病,需就近就便就医的;

c) 职工所受伤害或突发疾病情形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

2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7日内申请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备案,并提供《云南省工伤事故备案表》(见附录A表A.1)。

6结果送达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属于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辖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不符合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备案条件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7联系电话

0871-67475702

8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9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b)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d)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255号)

附录A

云南省工伤事故备案表.docx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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