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发放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发放指南
1办理条件
1.1 工伤职工或者供养亲属在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暂停发放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a) 工伤职工或者供养亲属出现失踪、疑似死亡等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情形;
b) 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c) 供养亲属被判刑收监。
1.2 工伤职工或者供养亲属在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期间,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超过3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停发放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2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申请材料
工伤(工亡)职工所在单位到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工伤(工亡)职工所在单位填写《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报表》(见附录A表A.1),并按情形提供以下材料:
a)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工伤职工,需提供退休手续材料;
b) 供养亲属被判刑收监的,需提供刑事处罚法律文书等司法部门证明材料。
6结果送达
表格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不符合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条件或者《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报表》信息填写错误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办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业务的,反馈《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暂停发放通知》和《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补发(退回)清算核定表》。
7联系电话
0871-67475702
8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9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b)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d)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f)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255号)
g)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12号)
h)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发〔2021〕7号)
附录A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