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申领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申领指南

1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具有劳务派遣性质的企业除外),可以申请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a)招用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b)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填写《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录A表A.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等,验原件,复印件1份);

a)劳动合同备案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6  联系电话

0871-67477369

7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8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b)《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c)《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附录A

A.1云南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1.docx



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