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指南

1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

a) 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b)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5人以上;

c) 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当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云南省就业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录A表A.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 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见附录A表A.2,验原件,复印件1份);

b)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1份);

c) 用人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等,验原件,复印件1份);

d) 劳动(劳务)协议(验原件,复印件1份);

e) 每月发放薪酬凭单(验原件,复印件1份)。

6  联系电话

0871-67475793

7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8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b)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c)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d)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e)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142号)

f)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

g)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121〕49号)


附录A

云南省就业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申请表.docx

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docx


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