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核拨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核拨指南
1 办理条件
申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的用人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b) 吸纳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且就业见习人员到岗参加就业见习1个月(30天)以上;
c) 向就业见习人员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办理渠道
PC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27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a) 填报见习单位银行基本信息;
b) 从已审核通过的见习人员中选定申报补贴人员;
c) 申报人员申领补贴标准级别、补贴标准、补贴开始年月、补贴结束年月、补贴月数、补贴金额、意外伤害险起始时间等信息;
d)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2)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单。
6 联系电话
0871-67475793
7 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8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b)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d) 《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
e)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f)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
g)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2号)
附录A
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