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办事指南
1 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
a) 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
b)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十五年,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选择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PC 端办理、移动端办理。
3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4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站(所)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
6 联系电话
0871-67477601
7 办理咨询地点和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7栋1618室
所属社区居委会
8 送达
8.1 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不符合补缴政策规定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8.2 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反馈《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核定表》。
9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b)《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 号);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9﹞84 号);
d)《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 号);
e)《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云人社办〔2017〕56 号)。
附录
A.1 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表 (1).docx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申报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