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为确保居民公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官渡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指导街道开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
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调整内容合法合规
按照《关于规范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文件要求,指导8个街道认真执行并承担起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审核、备案以及履约督促检查责任,并做好审核和指导社区规范完善及调整新增事项的修订工作,对研判不清的内容及时咨询街道法律顾问和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同时要求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内社区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顺应新时代要求,确保增加内容与时俱进
按照市民政局文件《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新增事项调整表》的11项条款,要求在街道及社区层面进行了充分地研讨商榷及融合,形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版,加入民族团结、履行森林防火义务、履行森林资源保护义务、古树名木保护、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规范建设、教育公平、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滇池“十年禁渔”等内容,进一步顺应了新时代新要求。
严把审核程序关,确保审核程序严谨规范
全区8个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细化工作程序,认真完成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交街道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提交与新增条款内容相对应的街道办公室、中心、(站所)进行意见反馈。根据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建议及各相关业务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再次调整完善,最终稿提交街道党政会议进行审核。
截至目前,全区直管的8个街道99个社区均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街道已将社区修改完善后的最新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了备案,并组织社区开展相关制度上墙、公示张贴等相关宣传工作。(供稿:官渡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