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
1.办理条件
呈贡辖区企业有以下情形的,可提出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a)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b)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c)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a)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b)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c)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申请前履行民主程序。
a)企业工会监督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监督指导下履行民主程序),对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对《关于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进行票决。留存讨论意见及与会人员签名等所有会议材料。
b)企业公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履行民主程序情况,公示稿中应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电话,以便获取真实的反馈意见,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留存公告的照片、群发邮件截图、公示期间职工意见。
2.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申请材料
a) 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申请报告
内容应涵盖:通过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说明,申请岗位名称、工种(岗位)的工作职责、详细理由,平均月工资构成、工资水平,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标准,如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等。综合工时还需加上最长日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计算周期。
b) 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申请理由需把要申请的岗位特征和法律规定的岗位描述进行匹配、企业未组建工会的在工会意见处签字人员需同时按手印)
c)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一致章,经办人签字署日期)
d) 企业职工大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的《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
e)企业职工大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实行特殊工时过会形成的《决议》
f) 执行---工时制的职工名册(个人亲笔签名按手印)
g) 委托书(公司委托经办人办理或委托律师、中介机构申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h) 签署承诺书
以上除去写明复印件的材料外都需要原件1份
6.结果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实行特殊工时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将许可结果在云南昆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并将书面决定书送达申请企业。
7.联系电话
0871—67477371
8.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9.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b)《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c)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217号)
d)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劳社通〔2006〕107号)
e) 95年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附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花名册(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