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1.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提出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申请:

a) 举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b)应有与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不得为临时性简易建筑、危房、居民住宅、其他院校的教学用房以及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理论教学实训场地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专业)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c)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和设备,有相应的实训工位;

d) 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e) 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f) 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持有与批准培训专业(工种)相一致、与培训层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高于培训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

g) 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请参阅人社部职培云官网https://px.class.com.cn/search/index/index;

h)具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i)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2.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月;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申请材料

设立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a.《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原件1份);

b.《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报表》(原件1份);

C.学校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预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份);学校名称需使用简称的,可以在申请设立时提出申请,由审批机关在批准决定书及办学许可证中予以注明。简称仅可省略公司组织形式,并限用于学校牌匾、成绩单、毕业证书、招生广告和简章。

d拟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 (原件1份)、开展职业(工种)的教学大纲(原件1份)、开展职业(工种)培训的教材(复印件1份) ;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章程; 2)组织及行政管理制度; 3)党组织建设; 4)教学培训管理制度; 5)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6)学员管理制度; 7)学籍及档案管理制度; 8)安全管理制度;9)设施设备及资产管理制度;10)财务管理制度;11)设施设备及资产管理、培训费专用账户及最低存款余额管理等制度。

e举办者(公民个人或法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f.拟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包括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h.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产权证明或租期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消防验收书;学校注册地与办学地址应当一致,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擅自改变办学地址或者设立分校。增设校区的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地址变更;设立分校的应当向分校所在地审批机关单独申请办学许可,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复印件1份);

I.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原件1份),可参阅人社部职建司发布 41个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可在“中国职业培训在线”(http://px.class.com.cn)平台查询使用;

J.拟任校长、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1) 专职校长:1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及教学管理 5 年以上,熟悉职业培训的有关法律、法规。(2) 教学管理人员:1人以上,专职不少于1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及教学管理 5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3) 办公室人员:1 人以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4) 财务管理人员:2 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财务从业相关资格。

K.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PS:培训工种编码及名称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职业分类系统查询,网址为http://www.osta.org.cn/fenlei.html   职业标准查询:http://www.osta.org.cn/biaozhun.html   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http://www.cpta.com.cn/      人社部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 http://gjzs.osta.org.cn/

L.申请许可代理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M.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

6.结果送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专家组咨询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7.联系电话

0871—67477371

8.办理地点和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9.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本文件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741号令)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d)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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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培训学校设立材料包

呈贡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

国家级职业培训规划教材.xls

举办者承诺书.docx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承诺书.docx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条件.docx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部分模板).doc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参考目录.xls

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docx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报报告.docx

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表.docx

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报材料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