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来源: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一、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手机端办理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层级
区医保经办机构
五、申请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六、咨询电话
0871-67477802、0871-67477576、0871-67477573
七、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医保综合窗口
八、办理流程(见附录B表)
1、线下申请: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携带办理材料向转入地或转出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线上申请:参保人员通过个人手机登录“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九、结果送达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不符合转移接续手续条件或者材料缺失错误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反馈办理结果。
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三十二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第八条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附录B表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