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育费用报销

来源: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一、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在定点医院分娩未能刷卡结算的,可以在医保窗口办理费用报销。

二、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办理层级

区医保经办机构

五、申请材料

1.发票原件(需盖章);

2.《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打款委托书》(附录A表1);

3.出院证原件(需盖章);

4.明细清单原件(需盖章),跨年费用需提供发票明细日清单(原件);

5.验出生证原件(需盖章),收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请注明姓名、卡号、开户行名称);

8. 电子发票需签写电子发票承诺书(附录A表2);

9.需补交其他材料的,由审核人员审核材料后告知补交。

六、咨询电话

0871-67477576、0871-67477802、0871-67477573

七、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医保综合窗口

八、办理流程(见附录B表)

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

九、结果送达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

2.报销款到账后到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医保综合窗口领取报销结算单(结算凭证)。

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云医保〔2020〕132号)

附录A表1 呈贡区医保局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打款委托书

居民生育费用报销_01

附录A表2 电子发票承诺书

3

附录B表 办理流程图

3

附录C 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待遇政策

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医疗待遇政策

城乡居民没有生育保险,只有城乡居民住院分娩的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报销方式为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报销比例:1.参保孕产妇在统筹区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标准县、乡级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级为2700元、乡级为2100元。

2.参保孕产妇在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其中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元。

3.因难产、危急孕产妇抢救、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或孕产妇伴随有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导致诊疗所需费用超出单病种包干支付范围,或在统筹区外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再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标准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