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门诊选点及变更

来源: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一、办理条件

(一)内容:办理了门诊特殊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门诊透析定点医院。

(二)适用对象:在呈贡区参加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三)受理范围: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罹患“慢性肾功能衰竭”,可选择一家昆明市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血透、腹透的定点医院或变更原来选择的定点医院。

(四)注意事项:

1.参保人变更透析医院时应当确保本月透析已做完,并尽量在月底进行更改(透析医院一旦更改上一家医院也不可使用,更改医院后次月1号方可使用)。

2.办理了“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特殊病病种的人员需选定统筹区内1家开通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享受包干结算待遇;在其他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二、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四、办理层级

区医保经办机构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

六、咨询电话

0871-67477576、0871-67477802、0871-67477573

七、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医保综合窗口

八、办理流程(见附录B表)

现场办理:已办理了门诊特殊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原件在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门诊透析选定或者变更。

九、结果送达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反馈《不予受理回执》。

2.不符合办理条件或者信息缺失错误的,反馈《不予办理回执》。

3.办理选点或者变更成功的,反馈办理结果。

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77号)

2.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58号)

3.《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经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0〕54号文件)

4.《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对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进行分类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录B表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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