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基本情况及职责

2023/11/21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布置,于1994年,由昆明市妇联上报请示,经市委研究同意,并下发《关于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请示》的批复(昆复(1994]25 号)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隶属市人民政府领导,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云南省、昆明市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二、基本职责

昆明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及任务,由其办公室参照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妇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意见,报该工委审批制定。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和推动政府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协调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实施跨部门行动,整合资源,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办实事、好事;指导、督查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承办国务院和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任务。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委员会办公室的各种会议;负责实施《昆明妇女发展规划》和《昆明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规定完成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和专案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