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来源: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
2.劳务派遣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的:(1)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2)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二、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审批时限4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延续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
2.劳务派遣单位3年来经营情况报告(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受行政处罚情况等)(部分内容见格式附件5);
3.近三年度核验结果合格及以上;
4.若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的,需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受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2)
五、联系电话
0871—67472909
六、办理地点
呈贡区惠景园小区D7栋1612室或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