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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经验——“一三五”工作模式让各族群众幸福互嵌“融在一起”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03-28 09:40:52

嵩明县凝心聚力加快产城融合示范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嵩盟同心·和谐同行”为主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县域高质量发展,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负责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石,联动职能部门、驻嵩高校、基层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界力量,以“一三五”工作模式为抓手,让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乡村产业振兴、文旅融合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互促共荣,成功创建成为云南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让各族群众留得住、住得下、过得好,共同谱写聚力前行、同心筑梦的幸福嵩明篇章。

紧扣“一条主线”   

走出一条合众之力推进全域创建之路

嵩明县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通过“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工作“领导网格”,完善民族工作机制,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位推动全县民族工作。聚焦实施“嵩盟同心”品牌行动,推出民族团结“连心”工程,以服务群众微项目、微工程,将治理背街小巷、巩固美丽县城、治理牛栏江水域、开设幸福食堂等民生实事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紧相扣,不断深化创建内涵,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从友邻县区、高校、村(社区)、机关单位向全域、全业、全态外延,构建全域创建格局。

推进“三个探索”

谱写一首和衷共济的和谐之曲

嵩明县聚焦解决职能部门权责不清、校地协作存在梗阻、基层治理治标不治本等问题,瞄准目标群体、分众化推进解决。

一是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印发实施《嵩明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制实施方案》,以责任制形式细化任务清单215条,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既责任明晰、任务明确,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压实职能部门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教育振兴、生态文明等方面的职责,在改革发展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牢牢把握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是探索缔结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高校创建联盟。统筹辖区内高校师生资源,构建学校统筹、多方联动、集群发力、共建共享的联盟格局,以深入实施两个工程、两个计划、三项活动为内容,成员单位轮流牵头开展丰富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20余场次,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校一品”建设,与云南工商学院、昆明城市学院等8所高校共同搭建由34名专家组成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家库,让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三是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双融双促”结对联谊机制。聚焦党建结对促“先进带后进”、文化结对促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发展结对促共同奋斗、团结结对促交往交流交融、善治结对促治理能力现代化,成功促成云林社区与昆明雄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东村社区与下马坊村等23家单位、村(社区)缔结对子,挖掘结对单位在共治共享共居共事共学共乐中涌现的“十好”典型案例,“积德村—五条沟村—牛足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已成为嵩明县口耳相传的“好兄弟”典范,让各族群众对合作共赢充满信心,最大程度激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势转化向基层发展进步优势转化的“一池春水”。

突出“五个重点”

共绘一幅团结幸福的美好画卷

一是突出“导”的氛围,以文化建设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嵩明县紧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选树“嵩明先锋讲师”宣讲员87名,培育优秀宣讲作品30余部,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210余场次,以“接地气”的语言、“有力量”的感召,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推出“嵩盟同心”系列宣传片130余期,用“苗族阿哥种出致富果”“傈僳姑娘巧手绣出美好生活”等生活典型,讲好中华民族故事,不断巩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局面。通过打造“兰茂文化”品牌,深挖兰茂及其著作《滇南本草》、红军长征过嵩明等故事教育和鼓舞各族群众的重要意义,将传承和发扬兰茂精神、长征精神作为联系各族群众的精神纽带,依托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兰茂纪念馆、东村书院、各类村史馆等各类新型文化空间,讲好嵩明民族团结故事,用鲜活的故事打动人、激励人、凝聚人,不断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二是展现“变”的力量,以物质基础增进民生福祉。嵩明县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发展理念,引领各族群众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唱好“农旅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地域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业,打造东村红色文化传播基地、培育牛栏江马鞍山村“美丽乡村+农业、旅游、文化”新业态等,形成多个农旅IP;主动邀请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养殖模式,由农户与公司挂钩合作养殖,走出一条股份经济合作发展的路子。全县整合投入资金1760余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项目18个,实现从补足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短板、夯实公共服务基础发展为更加注重培育产业转变、更加注重向“富脑袋”与“富口袋”协同发展转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嵌入道路、广场、社区、企业等,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增进“五个认同”。全县先后创建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2个。

三是做好“融”的文章,以交融互嵌促进相融共生。嵩明县积极推动“三项计划”落地落实,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实施青少年夏(冬)令营体验式交流活动、承接“石榴红·边疆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滇西青年创业学院”项目、进行校地企多维合作等,让各族青少年增进交流;组建志愿队伍、打造“一家亲工作站”“暖新驿站”等工作平台,开展就业创业、困难救助、法律援助等社区暖心服务,增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举办各类传统节日节庆活动,让各族群众在文艺表演、非遗体验、趣味活动中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让“邻里情”“一家亲”的情感共鸣不断深化;打造“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结合自然景观、人文历史和民族文化特色,推出红色教育、旅游研学、文博体验等精品路线,开展文化旅游、休闲健身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群众活动,让各族群众在说说唱唱、聚聚聊聊中实现交往交流交融。

四是解出“治”的答卷,以议事协商凝聚合力。嵩明县将“同心”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的“主旋律”,不断延伸“民族团结+”触角,将“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社会治理网格和楼栋管理网格作为民族事务处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基础“细胞”,切实织牢民族事务处理“同心网”,做到“问题上报”与“工作下派”的双向传递。目前,全县共建立社会治理网格1040个,配备网格长1041人、楼栋长732人、十户长3570人,实现上报问题事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探索建立龙泉社区“2+3+6”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嵩阳社区“1+4+N”议事协商办法等,通过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相继解决了本纳克村人居环境提升、龙泉社区流动集市等群众诉求,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共筑安宁和乐的幸福家园。

五是维护“法”的权威,以法治良序巩固社会和谐。嵩明县坚持将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作为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的基础,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等活动为抓手,共同维护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分析研判、预警应急等机制,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县内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全覆盖,宗教团体“四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以实际行动增进“五个认同”,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中平稳运行。


编辑:陈港    责任编辑:陈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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