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非公经济组织: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5号)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现将盘龙区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国贴”)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我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三)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
(四)已享受“国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六)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八)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申报表》要求真实、客观、规范填写相关信息。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予以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和简要事迹。(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公示期满单位出具纸质公示结果报告和单位公示照片,与申报材料一起提交)。单位审核结束,应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意见以单独成页的形式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意见必须写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公经济组织推荐人员(含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由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征求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
(三)组织推荐。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非经济组织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
(四)组织评审。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行业分布情况,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实行分类评价,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
(五)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紧安排部署,于2024年4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盘龙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后确定的拟推荐参评人员需要进行网络提交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才材料报送:
1.申报表(附件2)单独装订成册,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份。包括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表》中填报的业绩情况一致;(注: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原件须经单位严格认真审核,每一页复印件上须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享受国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
4.申报简表(附件4)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以上相关材料不再退回,请做好备份。
(二)申报人电子材料建成文件夹并以单位+名字命名。
(三)涉密人员、涉密成果参加评选的,推荐单位应按规定履行保密审批手续,做好脱密处理。
(四)加强宣传。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五)规范申报。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0871-65615187 65629523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81号4楼421室
附件:附件1.昆明市2024年“国贴”申报表(专业技术人才).doc
附件3.昆明市2024年“国贴”人员申报简表(专业技术人才).docx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