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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简称“国贴”)
    04-07 16:05:24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是党和政府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选拔范围:

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选拔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支撑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作出突出贡献。

选拔流程: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

激励政策: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编辑:邹靖聪    责任编辑:邹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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