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资助政策
一、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免除金额:2000元/生/年,免除第一、二、三学年,共免除3个学年。
免除范围:
1.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5%确定)。
注:①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②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范围以国家资助系统认定为准;
以上费用在入学或每学年注册时直接减免。
政策依据:财教〔2012〕376号、财教〔2021〕310号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2300元/生/年,资助一、二、三年级,共资助3个学年(6个学期)。
资助范围:
1.涉农专业学生;
2.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20%人数确定)。
注: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资助范围以国家资助系统认定为准。
政策依据:财教〔2012〕376号、财教〔2021〕310号、财教〔2024〕181号
(三)云南省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学费补助
资助金额:2000元/生/年。
资助范围:符合云人社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范围的云南籍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学生,除第一、二、三学年享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外,其余学习时间由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助。
注:①户籍已迁往云南的外省学生凭户籍证明享受;②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以上费用在涉及学年注册时直接减免。
政策依据:云人社发〔2014〕90号、云人社通〔2017〕155号
(四)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金额:2500元/生/年。初中毕业报读,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享受;高中毕业报读,在校期间第一学年享受。
资助范围: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含农转城)学生。
注: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政策依据:根据当年上级文件执行。
二、奖学金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
奖学金标准:6000元/生
政策依据:教财〔2023〕11号
(二)人社部劳动出版评选的“技能雏鹰”奖(助)学金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参加人社部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选。
奖学金标准:3000元/生
政策依据:根据当年上级文件执行。
(三)省政府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参加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奖学金标准:4000元/生
政策依据:云财教〔2009〕243号
(四)校级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参加校级奖学金评选。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
政策依据:《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修订)》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大专资助政策
一、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一等国家助学金:42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200元/生/年。
资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学生。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与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在线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族聚居区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五)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但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勤工助学
学院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奖学金政策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参加下列奖学金评选。
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年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筑梦奖学金:4000元/生/年(仅面向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区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时需携带贷款受理证明(贷款回执)到校报到。
说明:上述政策执行情况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四、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全日制学生原则在学籍地参加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2026年缴费标准待定),保障时间为一年(入学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报销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等特点,待遇标准普遍优于普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旨在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资助政策
一、资助政策
(一)中职国家免学费
免除金额:2000元/生/年。免除一、二、三年级,共免除3个学年。
免除范围:
1.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5%确定)
注:①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②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学生,免除范围以国家资助系统认定户信息为准;③农村户口学生入学时直接减免。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2300元/生/年。资助一、二、三年级。
资助范围:
1.涉农专业学生;
2.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20%人数确定)。注: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学生,资助范围以国家资助系统认定户籍信息为准。
二、奖学金政策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前三年可参加下列奖学金评选。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6000元/生/年
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生/年
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
说明:①上述资助政策文件依据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310号);(云工贸院发〔2022〕18号);上述政策执行情况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②学生升入高职阶段后享受高职学生资助政策,不再享受中职学生各项资助政策。
三、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全日制学生原则在学籍地参加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2025年缴费标准待定),保障时间为一年(入学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报销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等特点,旨在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云财教〔2024〕310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云财教〔2017〕18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6号)《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教财〔2004〕15号)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09〕243号)(教财〔2023〕11号)《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修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修订)》《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