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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昆明市就业重点人群职业培训政策及各县区承办培训机构
    07-21 11:12:51
一、培训对象

职业技能培训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人员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补贴性职业培训:

01
就业技能培训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六类人员)。

创业培训对象
02

创业培训分为创业基础能力培训,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网络创业能力(含电商、直播培训)。六类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可参加创业基础能力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已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者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03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象

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二、培训信息查询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可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查询近几天全省包括昆明市补贴性职业培训班的开班时间、地点、培训工种等信息;也可向昆明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其承办培训机构咨询培训班开班计划,2025年昆明市各县(市)、区就业重点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咨询电话及承办机构详见附件。


三、参加培训报名

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或求职就业地就近选择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或其承办培训机构咨询报名,选择与就业意向相关的培训工种,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申请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附件:

2025年昆明市各县(市)、区就业重点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咨询电话及承办机构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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