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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母女家门口遭邻家狗严重咬伤 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
昆明信息港    12-14 17:09:41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12月13日上午9时许,五华区云南大学东一院住宅区内发生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住在该小区一楼的一对母女外出时,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两人伤势严重,需进行手术。

记者来到事发住宅区时,被咬伤的母女二人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地上还留有大量血迹。住宅区的一名保安告诉记者,被咬伤的是一名女子和她四岁的女儿。据其介绍,孩子的脚掌和小腿都被狗咬伤了,看上去挺严重。“上午9点左右,女子带着孩子从家里出来,推着电动车打算送孩子到幼儿园上学。结果,隔壁邻居的狗突然冲上来就咬孩子,大人急忙护着孩子,也被咬伤了。”

小区住户看到有人被狗咬伤,急忙拨打110和120。“当时看着孩子腿上的肉都被狗咬得撕裂开了,孩子发生阵阵惨叫。随后,大人和孩子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据了解,养狗的住户家也住在一楼,家里养了5只狗,有小型犬也有大型犬。住户介绍,平时狗主人在外遛狗时都是一部分拴着绳子一部分没有拴,而且这些狗经常在跑步机上跑步,声音非常大,严重扰民。而且这七八年来总共发生五六次犬只咬伤人的事故,这一次是最严重的。

目前,辖区派出所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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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失控危害他人安全将处罚

12月1日起,《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施行,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携犬只外出不束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携带导盲犬之外的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餐饮等公共场所。”

近日,昆明警方为规范养犬管理,重申了市内禁养33种烈性犬,并发出通告,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外的犬种,须注射疫苗并对养犬信息进行登记,办理《养犬登记证》及犬牌。对拒不登记、拒不办理养犬证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因不登记、不办证造成犬只失控,危害他人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进行处罚。

视点

昆明33种禁养烈性犬名单

藏獒、比特斗牛、阿根廷杜高犬、巴西菲勒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猎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纽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马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犬、凯利蓝梗犬、中华田园犬、苏联红犬、昆明犬、杜宾犬、比利时牧羊犬、罗威纳犬。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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