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沧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2018“网剑行动”中,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网络违法广告等网络违法案件5件。在线检查网站网店3801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697个(次),检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加工单位332家(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8条,责令整改网站47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个(次),受理价格举报、投诉29件;网络经营主体自行关闭网站1个。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清理整治网络交易平台时,对一般性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网络经营主体限期改正。并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告诫提醒,提醒经营者依法开展网络经营和服务。据统计,全市对网络交易平台没有为网店“亮照”“亮标”等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责令1户企业理顺名下不再由本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中国××交易网”等19个交易平台的经营管理权限,注销电子标识19个。7个平台建立完善了平台内交易规则等制度50余条;6个平台公开了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
识;为平台内经营者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1000余个。
针对全市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严格落实审查登记、亮标亮照法定义务等情况较为突出这一问题,市、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全面集中整治网络订餐市场。对网络订餐平台没有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亮照亮标和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全市有在市外的“美团”“饿了么”“脚急”“居居侠”“大众点评”等网络订餐平台代理商9户,有将平台搭建在“微订”等平台上的网络订餐平台8户,有“口袋”“临沧口袋”“自如生活”凤庆同城等本地网络订餐平台4个(经营主体15户)。临翔区责令网络订餐平台下线没有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01家。
定向监测,把网络违法行为消除在荫芽阶段。2018年,实施分级、分类网络市场定向监测4次。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确定49个网站(网店)为监测重点,测监发现涉嫌开展赌博业务网站8个,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涉嫌发布违法广告1个,进行了立案查处。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监测网站(网店)142个。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监管,监测平台、网店122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3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删除违法商品、服务信息10条。开展“双十二”和“圣诞”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监管,监测平台、网店140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3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删除违法商品、服务信息3条。(临沧日报 作者施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