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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昆明信息港    03-20 15:23:2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云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卢文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祥、省财政厅厅长助理刘大勇、省商务厅副厅长寇杰为副召集人。

云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综合分析服务业现状、问题和趋势;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提出服务业重大政策措施建议、年度计划和工作思路;办理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医保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2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须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由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编辑:劳学丽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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