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云南 正文
云南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云报客户端    03-26 22:22:00

记者从3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我省以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为目标,以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再创新高,2018年全年我省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比2017年增长17.5%;罚款金额3.38亿元,是2017年2.37倍;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443件,有力打击了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8年,我省在2017年组织开展地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主要围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标牌设立、违法环境问题清理整治,3个方面开展工作。全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发现497个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各地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通过全省各级部门共同努力,497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100%。消除了影响水质的污染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失职人员责任,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国家组织抽查了我省丽江、曲靖、昭通3市,发现60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国家对3个问题实施部级挂牌督办,我省对8个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截至2018年9月5日,60个点位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改,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3个问题和省级挂牌督办的8个问题全部解除挂牌督办。

2017年以来,我省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云南区域)化工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通过连续2年的排查整治工作,我省化工企业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清查和治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化工园区和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云南作为国家西南重要生态屏障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环境风险问题始终是影响我省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隐患。记者了解到,2018年,我省重点围绕2016年以来开展过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应急管理等11个方面的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省共排查出的环境问题414个。通过建立整改月调度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通报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各地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2月28日,已完成整治366个,整改完成率88%,立案查处80家,处罚金额1496.9万元,限产停产34家;目前还有48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占总数的12%。(云报客户端 记者胡晓蓉

编辑:俞逍    责任编辑:徐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