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刁凤云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今年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投入、培训机构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年培训5000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同时,自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1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
据了解,企业新型学徒制主要围绕云南省8大重点产业、五网建设、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需求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优势,全力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利于进一步拓展职业培训工作领域,创新职业培训模式,转变企业人才供给方式,也是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以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方式,企业新型学徒一边在学校学本领,一边按月拿工资。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培训经费从就业补助等资金直补企业方式开展,补贴标准为4000元/人/年以上。
此外,《通知》明确了培养层次,要求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及以上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对培养的合格人员要求取得相应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我省开展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了云南企业全区域覆盖、全类型企业覆盖、全类型职业培训机构覆盖三个全覆盖,有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