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物业管理办法亮点多 任锐刚/摄
近年来,业主与物管间的矛盾纠纷频发。作为省会城市的昆明,小区数量多且集中,业主与物管之间的冲突尤为突出。(5月9日《云南日报》)
其实,业主与物管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就是“服务那点事”。但正因为“这点事”关切到每一个业主,所以“物管到底怎么做”才显得特别重要。解决问题的关键,无外乎“谁来督促”。
放眼现实之中,业主反映的问题较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比较常见。比如发现小区绿化带被物管擅自改建成商业区,要求改正,但物管就是无动于衷;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事件,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物管半天不来气;反映保安不在状态,半夜三更经常打瞌睡,多少天过去了,瞌睡依旧……总之一句话,维权路漫漫。
很多时候,业主唯有通过拒缴物管费,才能提起物管对自己合法合理权益诉求的关注和满足。而这种倒逼改进方法,是业主的无奈之举,甚至可以解读为,每一例拒缴物管费的事件背后,必然隐藏着业主不得已的苦衷。那么,缓解业主和物管之间紧张关系的关键在哪儿?笔者认为,这个关键集中在以下两问:谁来监督到物管兑现服务承诺?谁又来督促物管尽快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要看到,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区数量不断增多的现实趋势下,的确加剧了小区的管理难度,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来监督管理,必然会出现顾不过来、沉不下去的情况。要妥善解决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冲突,首先迫切需要将监管部门的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年度工作管理范畴,真正实现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其次,“谁来管”应变为“有人管”,明确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规范物管公司行为,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让物管公司时时处于“被管”的状态。只有绷紧“真管真服务”这根弦,才能有效根治“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
可见,一个灵敏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旦形成,维权不再单单是业主与物管之间的交涉,问题会在初显苗头时即被发现,反映的问题也才能及时得到解决,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冲突自然就能降下去。(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