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捷) 7月下旬,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信息显示,全省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33条中的31条整治工程初见成效,达到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完成《水十条》考核任务的93.9%。
达到“不黑不臭”整治要求的水体中,昆明市有22条。由于昆明市工作成绩亮眼,在近期由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中,昆明市还成为全国第二批2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之一。昭通市作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城市,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赤水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方案。
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云南省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按照“严格督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原则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接下来,全省还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加大控源截污力度;对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
据了解,省级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重点排查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交办地方政府限期整改。
今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了现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各地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黑臭水体治理不平衡、不协调的情况依然突出。数据显示,全国共有7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19个城市消除比例为0。今年下半年,生态环境部还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