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丽朱 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经过专家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临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
据公告内容,文山市妇幼保健院、南华县妇幼保健院、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会泽县妇幼保健院、大理市妇幼保健院、开远市妇幼保健院、个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
据了解,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