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近日,云南省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州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明确,大理将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尽快完成乡镇“一委一办三员”调整,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主要领导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街道)以下的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乡镇1名副职任办公室主任,明确1至2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每个行政村、村民小组要至少明确1名消防协管员,具体负责本村、小组的消防工作。
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理将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配齐车辆装备及专职消防队员,全面实现“有队、有人、有车、有战斗力”的乡镇消防救援力量格局。严格落实定期指导制度,采取挂钩联系、分片包干等方式,做好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业务培训工作,打造一批具备战斗力的农村微型消防站。
此外,大理将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府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组织等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与村庄整治、脱贫攻坚、整村异地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同步规划建设。主动掌握了解本地脱贫攻坚、整村异地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道路通村、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重大民生工程推进情况,积极协调项目主管部门,推动其结合以上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