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5月10日上午,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云南要以城市更新为契机,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实施10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眼下老旧小区改造已铺开。在实践中,我们就要警惕存在“面子”与“里子”、“硬件”与“软件”、“多数”与“少数”统筹不足等问题。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棘手问题比较多,要改造并非易事。有的老旧小区改造偏重于小区墙面刷新、杆线整治、道路提升等“硬件”改造,但对引进完善物业管理、建立长效运营机制等“软件”建设配套保障不足。
改造是短周期的投入,但是,改造之后,这些老旧小区的管理需要一个明确的机制,他们不像高档商品住宅小区,可以缴纳较贵的物业费雇请专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与服务。如果没有形成新的物业管理机制,这些新基础设施的投入很容易快速折旧消耗。
老旧小区在管理上最大的挑战——就是它既没有了原来的“单位负责”,也没有像商品住宅小区一样从开始就有了物业公司。如果不形成新的治理机制,老旧小区只会更加依赖政府投入与财政补贴,进行更新改造。问题是,这些小区产权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即使政府有财力每隔10年投入更新,但日常维护的缺乏也会导致损失更大,生活环境质量也会日益恶劣。
老旧小区改造不能仅仅停留在“颜值”的美化阶段,更重要的改造,还要注重解决老旧小区“内涵”层面的提升,以老旧小区的改造配合社会治理改革同步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其中,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共治即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改善多元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展基层自治能力。
因此,应该发挥“共治”精神,进行社会治理创新。比如在老小区加装电梯,尽管有资金补贴,但在真正建设中,还会遇到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往往楼层高的居民需求很强烈,住在低层的居民却热情不高。诉求不一样,意见不统一,推行起来自然会有阻力。在这方面,政府就需要行动起来,比如在小区改造前,先听取群众意见,列出“需求清单”,“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充分尊重居民意愿,量身定做方案,真正做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老旧小区改造,是基础建设项目,也是社会治理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公共服务是必要和紧迫的,面对改造过程中的不同诉求,需要在尊重群众意愿、倾听不同声音基础上,可以采用“一栋一策”“共建共管”等方式,精准施策推动,满足群众需求,但解决这些小区日后的管理和维护,更需要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昆明信息港 评论员段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