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一句文青们常说的话:生活需要仪式感。婚姻近些年的仪式感或复古、或西化,即便简约到旅行结婚,也不能否认这是仪式的一种。但无论繁缛还是简洁的仪式,最终也无法百分百保证婚姻的持久。所以,当9月8日,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增加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后,顿时冲上热搜,微博阅读达7.1亿,讨论4.2万,不少网友对此的反应就是“增加仪式感有用?”一次政府部门提升服务的作为,似乎成了部分人眼中的无用功,徒具形式。
坦白说,这部分网友的意见有些功利了。仪式当然不能解决所有人面临的婚姻问题,但婚姻又能保证爱情的圆满吗?对婚姻维系爱情的效果质疑,而坚守不婚主义,诚然是一种选择,但并不能就此否定婚姻的必要性。同理,仪式感虽不能肩负维系一场婚姻的重任,但也不能否认一个或庄严或浪漫的仪式能给婚姻带来的正面积极效应。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有媒体将其解读为,过去结婚登记程序太简单,填表、盖章即可迅速领证,缺少仪式感,这回等来了“官宣”的加强版领证程序。这种解读的视角略为窄了一些。其实,早在一些大城市,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早已实行多年。就拿昆明来说,早在2003年就试点采用新的结婚证颁证仪式。到了2010年,当时民政部还向婚姻登记机构推出4种版本的结婚登记颁证词,供新人登记领证时宣誓使用。不过,那时,昆明绝大多数的新人都是领完结婚证就走。而最近几年,接受这种仪式的新人越来越多,像今年的520,截至20日中午12时,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共有81对新人进行了结婚宣誓,为了避免当天婚姻登记现场人群聚集,有的婚姻登记窗口甚至考虑暂停颁证仪式和宣誓等服务。
可见,在结婚颁证环节搞仪式既麻烦又多余的理由,在现在很多新人眼中并不存在。虽然,现实中有的人将婚礼举行当天视为结婚纪念日,但结婚颁证,才是一场婚姻的真正开端,这是国家公权力对双方当事人颁发婚姻证明的法定环节。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不仅可以增强当事人婚姻责任感,而且对于强化婚姻的严肃感很有必要。不可否认,随着传统礼制的结束,三书六礼的中国传统结婚仪式已不可能在现代社会重现,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婚姻的仪式感,现代人结婚似乎只剩下了领证、摆酒、闹洞房三个环节,热闹有余、庄严不足。近年来,国内西式婚礼流行,但对大多数非教徒的新人来说,虽有浪漫的形式,但庄严感和神圣性还是欠缺了些。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国家公权力认可婚姻的环节,加强颁证的仪式感,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加强婚姻庄严感的作用,绝非毫无用处。
当然,未来在具体落实层面,我们也不提倡把领证仪式弄成强制措施。婚姻之事属于个人私域,公共权力可以善意地给予引导、教育,却绝不能强行要求领证者接受干预,还是要秉承自愿原则。其次,不能借机收费,从而把颁证、拍照留念、婚前辅导变为收费项目,民政部门应将其视为提升服务水平的举措,而不是巧立名目加收费用的借口。相信对于大多数怀有期待走进婚姻殿堂的新人,并不希望把领结婚证搞的像是走过场,叫号、排队、交材料,最后领证走人,和领驾照、经营许可证没什么区别。从婚姻的一开始就通过颁证仪式凸显责任感的存在,这会是一个好的开始。(昆明信息港 首席评论员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