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第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组织名单。其中,5个组织拟获第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2个组织拟获第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6日止。如对拟表彰组织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陈纪军,0871-63215562
0871-63215567(传真)
中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联系人及电话:
李 剑,0871-64565316
邮箱:ynspzb@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邮编:650228
具体名单如下
一、第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组织
(一)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二)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三)云南下关沱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五)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第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组织
(一)长水教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昆明克林轻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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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省人民政府报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设立的省级最高质量工作荣誉奖,主要授予本省行政区域内在质量和品牌提升方面绩效突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组织和对促进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包括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2个奖项。
申报奖项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组织,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模式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创新改进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具有推广价值;
(三)无不良诚信记录,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营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社会贡献显著。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主管部门推荐的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