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从嵩明县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杨林所派出所为辖区一名70岁患病老人上门办理身份证,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据悉,杨林镇新农村居民马某因患病丧失自理能力,一直是其女婿在照顾,由于马某不愿配合家属到派出所采集照片及指纹信息,导致其居民身份证无法办理。没有身份证,不仅给日常生活、治病就医带来诸多不便,更无法享受国家政策资助的低保金和残疾人补助。派出所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上门为马某办理居民身份证。
1月4日下午,派出所户籍民警上门为病患老人马某办理身份证。在老人家里,户籍民警在其家人的配合下,以马某自家白墙为背景,经过30分钟的工作,成功为马某采集信息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