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入口处,一名姓温的男子在探视家属时不仅没有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而且还将防疫人员打倒在地。(1月19日昆明广播电视台K6)
新闻一出,全体哗然。在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又一次趋于严峻的情况下,仍然有那么一部分人无视规定、任性妄为、不顾自身和他人健康,扰乱疫情防控大局,甚至动手伤人,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温姓男子无视疫情防控大局的案例并不是个案,在我们身边,仍然有不少不配合、无视规定的行为发生。比如:乘坐公交车,仍然有市民不亮码,而是以没有带手机等理由搪塞;再比如:一些超市明明设有“一米线”,大部分顾客却仿佛没有看见,依然我行我素挤着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在内的法律法规都对疫情防控及其中的个人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文件、相关举措,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作为社会中一名成员,有责任也有义务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这不仅仅是出于对国家、对社会的使命担当,还是为了维护自身及家人生命健康的义务,同时,也是一个人对防疫常态化应该具有的敬畏之心。
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共克时艰。我们应该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遵守防控期间的社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防疫秩序;继续将“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保持一米线”等自我防疫规范时刻牢记在心。同时,尊重、理解防疫一线工作者,用实际行动支持、配合他们的工作,形成团结、温暖的战疫力量。(昆明信息港 评论员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