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通讯员李云兴 免费出境旅游,还包路费,这样诱人的条件,你心动吗?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跨境旅游要当心偷越国境,触犯法律法规。
2018年,赵某、翟某、马某、郑某陆续成为某贸易公司会员,随后,贸易公司的“金总”和“佟小郑”组织四人和其他会员以及会员的亲朋好友,一起到西双版纳、缅甸小勐拉免费旅游。2019年10月18日上午,赵某、翟某、马某、郑某和其余48名游客,乘坐大巴车抵达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打洛镇某宾馆入住,此后,赵某等4人与其他48名游客,分批次乘坐摩托车至中缅边境非法通道,又乘坐橡皮艇偷越国境至缅甸小勐拉游玩。当晚,他们从缅甸小勐拉偷越国境返回中国打洛镇入住酒店,后被民警查获。
勐海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认定赵某、翟某、马某、郑某构成偷越国境罪,遂依法各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判处罚金8000元。
宣判后,马某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缓刑。二审法院审理查明,马某与原审被告人赵某、翟某、郑某的犯罪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他们四人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原判审判程序合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