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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缩减为10万辆
云南日报    02-02 09:02:07

日前,《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通知》明确,将主城区共享自行车减至6万辆以内,同时适当增加共享助力车数量,将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严格控制在10万辆左右。

据悉,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对《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作出的进一步补充完善。《通知》明确,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由企业确定一种主流车型,以确保企业投放的共享单车风格样式统一、质材型号统一。同时应保持车身整洁美观,对已粘贴小广告的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悬挂号牌。

停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因用户不顾安全规定,将车辆驶入高架、快速通道、高速路出入口等危险区域,或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他人安全的,可收取高额调度费以示警告,企业应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6个月内禁止其再次使用共享单车。

在监督方式上,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加大其投放配额奖励(第一名奖励6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对长期维护管理不力,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出昆明市场。 (云南日报 记者 熊明) 

编辑:程雪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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