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综合 自2018年8月3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驾乘不抛物、争做文明市民”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微信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车窗抛物”车辆。8月1日,昆明交警又曝光了一批“车窗抛物”车辆。
又有哪些车辆“上镜”了
一起来看看
肆无忌惮往车外
丢烟头、纸屑或吐痰
真是羞羞脸
为了方便和省事
将垃圾随手往车外抛洒
是方便?还是危险?
各位驾驶人
车窗抛物
会给他人造成怎样的影响?
如若车辆正在行驶中
车窗抛物影响后方驾驶人的视线
给正常行驶的车辆
造成严重干扰甚至造成交通事故
昆明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
可以在车内准备车载垃圾桶
养成良好的驾乘习惯
不给他人增加麻烦,带来危险
相信你可以做到的
昆明交警严查车窗抛物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吐痰的”,处100元罚款;对机动车乘客实施该行为的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描述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处罚。
文明出行
拒绝车窗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