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创 正文
云南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昆明信息港    03-01 17:46:15

“我省将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支持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谈及我省公共财政对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支持引导,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这样说。

赵晓静介绍,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明显,具有较为稳定的预期收益,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意愿强烈,公共财政主要立足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配合主管部门拓宽投资模式,畅通筹资渠道,帮助城市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不断增强现代城市综合竞争实力。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明确市政工程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是市政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典型的“使用者付费”特征,符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的条件。各城市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对拟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的城市停车设施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省财政厅也将积极予以政策指导。

城市停车场属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之一,且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114.12亿元,累计支持全省97个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改善城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通过专项债券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城市停车设施项目,指导帮助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标专项债券发行条件和有关储备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城市停车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国家给我省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积极给予支持。同时,督促各地加快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使用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编辑:李丽朱    责任编辑:徐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