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将在“十四五”期间基本简称城乡统筹、功能互补、区域协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规划》明确,到2025年,每万人口将拥有9.75名公共卫生人员,每千人口将在医疗卫生机构拥有7.5张床位,每万人口将拥有3.1名全科医生,每千人口将拥有4.5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做到100%达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将全部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力争在2022年做到中医院全覆盖省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70%;人均预期寿命延长至77岁。
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提高跨区域服务和保障能力
在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方面,《规划》提出,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要求,合理设置相应层级医疗机构。每个乡镇要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昆明市设置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在其他15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设置1个中心血站,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各州、市、县、区根据需要设置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适度合理配置省、州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床位总体规模,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5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2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张)。同时,要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公立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新增床位。
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人员岗位;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增加公共卫生类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加强精神、康复、全科、重症、急诊、麻醉、口腔、儿科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省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精神科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名、8.68名。
围绕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聚焦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州、市、县、区解决,全力争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省级高水平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建设、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降低患者省域外转率。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充分释放大数据支持卫生健康服务与行业治理潜能。
提升州市和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指出,要建好心血管病、呼吸、肿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伤、神经等更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在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基础上,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培优工程”,支持省办医院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跨省就医。
支持引导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输出,支持州、市与国内高水平医学院校合作,加快推进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14个州、市至少各有1所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基本标准要求。同时,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提升昭通市、曲靖市、楚雄州、文山州、丽江市、迪庆州等州、市省际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降低省际县域外就诊率。
在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加强省级中医医院建设,各州、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县级实现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依托省中医医院建设省民族医医院,强化傣、彝、藏等民族医疗体系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国医堂。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
支持省中医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支持州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计划,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培育工程,强化5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和32个州市分中心建设,实施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持续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争取国家支持建设1—3所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打造一批“旗舰”科室,建设一批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 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规划》提出,要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
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以州市、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建设主体,力争到2025年,50%的州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水平;6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完善和提高20个省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州市、县两级均应设置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省级设立1—2个省级产前诊断中心,60%的州、市至少建有1个产前诊断机构。人口较多的州、市合理设置儿童医院或在综合医院设立儿童医学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院设置独立的儿科。到2025年,全省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87名、床位达到2.5张。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健全省、州市、县、乡四级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提供“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服务能力,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推进省老年病医院建设。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和配套建设。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力争建成1个省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