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是全国世居民族成分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省会城市。全市少数民族户籍人口99.3万人,流动人口63.9万人,是西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中心城市。自2018年被国家民委列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昆明通过大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
党建引领
高位统筹凝聚工作合力
昆明市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的具体行动,确保创建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以党建引领为抓手,昆明市建立了“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庭院)—楼栋”五级网络体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方法措施“三到位”。
昆明市建设了“网络信息、社区民族工作、民族联谊、服务管理”四平台和“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矛盾排查、应急处置、协作联动”五机制。截至目前,建成“一家亲”工作站45个,基本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主动对接、居民有效自治、社会协同参与的民族事务治理共同体。
昆明市以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为抓手,每年投入每个示范街道500万元、示范社区30万元,建设主题广场、文化长廊、图书阅览角、休闲岗亭。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周、日)、居民大会、居民议事会等,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中小学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市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393所,达标学校777所。建设86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19个现场教学点、6个“融荣与共实践中心”。
民生优先
促进“新居民”在城市互嵌融居
昆明市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推出了“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综合服务”微信小程序,提供“相关政策一键查询”“常见问题一键咨询”“政务服务一键办理”等线上服务,帮助各民族群众加快融入城市,同时打造便捷、高效、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热线开通22年,已归并5个政务热线号码,实现横向与110和应急指挥中心高效互联,纵向与各级承办单位协同,群众诉求全天候“一号响应”“接诉即办”。
社区是服务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一线阵地,昆明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社区治理相融合,搭建管理平台、教育平台、活动平台、服务平台、帮扶平台、互助平台、共治平台“7个平台”,加强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10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构筑各族居民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社区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个、省级24个、市级102个。
法治优先
不断增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福祉
“只有植根于法律土壤上的民族团结之花才会开得更加鲜艳”,昆明市坚持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推进,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增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住房、医疗等民生福祉。
昆明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以“零容忍”的态度制止民族歧视。应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信息研判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四级同步监管机制、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依法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维权中心近3年走基层、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57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在民族社区、院校、企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律服务“五进”,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制定高校毕业生留昆落户、就业、租房、购房、招聘、校园工作站建设等补贴政策。开通“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完善30家高校毕业生与200家重点企业岗位对接信息。开展务工人员“大稳岗”、返乡人员“大监测”、岗位信息“大推送”、转移就业“大输送”4项活动,打通农村劳动力跨省转移、省内转移、市内转移、县内转移和就地转移5条路径。全市“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荣获“2022年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
在住房保障方面,昆明市科学制定了“十四五”期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6万套的发展目标,国有平台公司采取以购代建购买债务产权清晰、区位较好地段的公寓、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房地产项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全市已有3个项目开展分配,40个项目进入建设阶段,改善解决了近千户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昆明日报 记者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