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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港时评】避免商拍成为景区的负面形象
昆明信息港    04-03 18:01:22

在风景区拍照可能遇到恶意阻挠,在2024年的今天仍然是一个不断见诸媒体的事情。据最新的消息,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4月3日凌晨通报称,针对游客反映在三亚湾椰梦长廊拍照时被辱骂殴打的警情,该局依法开展了调查,对违法行为人袁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元罚款。不少网民对此吐槽处罚力度太低,小小200元的罚款,恐不能吓止类似行为的继续上演。

网民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今年1-3月期间,类似事件已在多地出现。1月,一位摄影博主在青岛栈桥免费帮游客拍照时,遭到多名人员的恐吓和驱赶,青岛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游客在任何景区都有拍照的权利,工作人员也建议游客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报警。2月,一名男子自称带相机进入深圳大梅沙海滨公园遭保安驱赶。景区工作人员回应,景区内不允许商业拍照,商业拍照需提前获得许可。

屡发的商拍冲突,在给景区造成负面评价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景区拍照规定的讨论和关注。一方面,许多景区都有类似的规定,从事商业拍照需要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私自从事商拍属于违规行为;另一方面,一些摄影博主、摄影爱好者以及游客的权益也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公共场所拍照本是合理合法,但不时出现的限制和干扰已引起各方重视。北京、杭州等地都先后出台规定,禁止或限制商业拍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在景区内进行商业性拍摄可能会打扰其他游客的正常游览,使得景区为其他游客提供的游览服务质量因此下降。

“一刀切”式地禁止商业性拍摄恐不是最好的方式。如何引导商拍在合理界限内开展,各景区管理部门需要不断思考,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客观来看,为游客免费拍照,客观上的确影响了商业拍照者的利益,这也是矛盾多发的主因。但这不是相关从业者可以恶意阻挠,甚至辱骂、攻击他人的理由。商拍业务应体现的是游客对美好事物的喜爱和追求,而规范的游览秩序与高质量的旅游体验也是人们在出行时的合理期待。景区作为公共资源的经营者和利用者有必要提供更多的社会性服务,尽可能满足游客的拍照需求。为此,在不侵犯景区权益、不影响正常游览秩序的前提下,加强对商拍的正确引导和规范很有必要,通过妥善管理和教育宣传,避免从业者和游客产生冲突,是各景区保障旅游品质和获得游客口碑的关键。(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

编辑:曹月    责任编辑: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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