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陈思伊)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新版《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标志着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入新的规范化、系统化阶段。原2006年印发的相应预案同步废止。
新版预案明确,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统筹全省应对工作。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不同类别事件,分别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及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牵头协调。同时,要求市、县及基层单位建立健全相应指挥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指挥网络。
新版预案从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到处置救援、恢复重建,对各环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信息报告必须及时、客观、真实,严禁迟报、瞒报。省级应急响应分为4级,并建立提级响应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及基层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对信息发布与社会动员作出规范,重大事件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新版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应急管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