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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人脸数据”还不够
云南日报    09-23 09:56:48

近日,有记者发现,在网络商城中有商家公开售卖“人脸数据”,数量达17万条。网络商城运营方已认定涉事商家违规,涉事商品已被下架处理。

“人脸数据”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在电商平台上公开叫卖,直接损害了相关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网上公开售卖“人脸数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购买者极有可能将买到的信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后果不堪设想。对公开售卖17万条“人脸数据”违法行为的处理,不能止于从电商平台上下架。电商平台必须主动将相关线索进行移交,由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

如此大规模的数据从何而来?只有将这个问题查清楚,才能将售卖“人脸数据”背后的黑手一网打尽,才能彻底斩断这条利益链。再者,公开售卖“人脸数据”是一种涉嫌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行为,卖家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向他人出售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是财富、资源,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关部门对非法买卖数据信息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对任何一起买卖数据信息的案件都要高度重视、一查到底,不让任何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漏网。(云南日报 作者张立美

编辑:刘雄斌    责任编辑:劳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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