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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社区非法占地82亩建市场 交27万罚款后仍不拆
春城晚报    03-26 23:02:01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阿拉居民小组非法占用农用地80多亩,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责令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违构筑起物,并处罚款27.3345万元。3月25日,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阿拉居民小组已经交清了罚款,但至今没有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也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如果不自行拆除,国土局经开分局将案件移交到法院裁决,法院裁决后,司法机关就能采取强制拆除。

阿拉社会违建

违建厂房屋顶用人造草皮遮挡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接到阿拉社区村民张先生举报:阿拉社区非法占地数十亩建盖市场,占用了村民的农用地。记者来到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阿拉社区阿拉居民小组,在举报村民的带领下,找到被举报违建的厂房。

“在320国道上,车速不要太快,都能看清楚违建的那排厂房。”市民张先生说,在厂房外面,有很大一块绿化空地,地上有各种树木,视线可以穿过树林看到违建彩钢厂房。

被举报的违建厂房四周,已经被铁皮围挡起来,看不见里面的情况。一条通往阿拉居民小组的公路上,看到违建厂房大门,本以为可以走进看看,可大门紧锁,通过大门缝隙,看到里面正在施工建设。

记者注意到:所有搭建的彩钢简易厂房,屋顶上都是用人造草皮遮挡起来,远处看去就像绿地一样。简易厂房四周使用的是仿真彩钢瓦,表面是喷绘成各种绿色植被。

阿拉社会违建

3月12日,记者来到阿拉社区采访。经开区税务局执法人员也是接到举报称市场里非法打井取地下水的市,里面有很多建筑工作正在施工。

一位自称是市场负责人非某说:“我们的市场有经过许可才建的。”

记者请非某提供相关许可手续时,非某说:“手续不在这里,答应3月17日前可以提供。”

然而,非某至今都没有提供相应占地、建盖市场的手续。

3月24日,记者再次来到市场里:一条水泥路贯通整个市场,还插个各种颜色的小旗子,上面印有“阿拉集贸市场”。沿着水泥路走了几十米远,里面像一个“四合院”,坝子中间有一个比足球场还大的空地,这几天,市场方在空地上开始浇灌水泥地面。四周都建有彩钢商铺,里面还建有一个厕所。

市场投入使用排污将威胁宝象河

随后,记者来到市场外走了一圈,在阿拉集贸市场一边,这里有一条污水沟,污水沟紧挨着集贸市场,沟里污水臭味熏天。集贸市场距离宝象河,只有20多米远,在污水沟尽头,用水泥墙堵住,防止污水流入宝象河。

阿拉社会违建

就在污水沟旁边,有个泵站。一位50多岁大爹说:“我每天在泵站负责抽污水,那个臭水沟的污水满了,就要开闸抽污水,把污水抽筋官管网里。”

记者注意到:现在是旱季,挡污水的水泥墙最高处距离污水面只有20多厘米,如果遇到雨季,这些污水能否全部抽到管网呢?

“集贸市场的污水是否进入管网了?”记者问。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看泵站的大爹说。

阿拉社会违建

举报的村民张先生说:“我就住在村子里,2018年,小组将土地租给个体老板,据说着这个老板是外地人,当时,有些村民是反对的,这些土地,村民们还在地里种植各种蔬菜,村民失去了土地,意味着失去依靠。”

“这些彩钢简易厂房投入使用,排污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厂房距离宝象河直线距离只有20多米,污水可能会直接流进宝象河里。宝象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一旦被污染了,后果不堪设想。”张先生说,他将还要向环保部门反应。

阿拉社区:

虽然没有书面手续,不过是许可的

阿拉社区阿拉小组书记朱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阿拉集贸市场占地80多亩,这些都是村民的土地,有部分集体土地。老板投资,村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合作建设,也就是说,阿拉集贸市场是由村小组、投资老板以及村民三方合作建设的,每占一亩土地,老板每年支付村民租金5000元。”

阿拉社会违建

“阿拉集贸市场,是否有规划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和建设许可等手续呢?”

阿拉社区主任王某在接受采访时说:“阿拉集贸市场的建设应该说没有书面的手续,但上级部门是口头许可的,不然也不会建起来的。”

朱某表示,市场建设是否有书面审批手续,要问投资老板,如果没有城管部门的手续,应该是建不起来的。

经开区:

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27万余元

3月25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7月份,他们在巡查中,发现了阿拉居民小组违法占地违建行为,并进行了处罚。

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具一份国土局经开分局的情况说明:2019年,阿拉接街道办事处阿拉社区居委会阿拉小组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阿拉社区贵昆路与海子公路交叉口西侧建设钢架大棚,用于集贸市场使用,形成违法占地的事实。违法占地实测面积为82亩(54669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6平方米、园地54007平方米、建设用地656平方米。

阿拉社会违建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分局在巡查发现违法建盖行为,并书面制止无效后,国土局经开分局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7月21日,国土局经开分局向阿拉居民小组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阿拉居民小区退还非法占用的54669平方米(82亩)土地,并责令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的建构筑物,同时处罚罚款27.3345万元。

2019年8月,阿拉居民小组缴纳了所有处罚金额,但一直未拆除所占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国土局经开分局向经开区管委会汇报后,阿拉小组的违建整改工作已纳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耕地保护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中进行处置。

采访中,国土局经开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国土局经开分局对非法占地建盖市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阿拉居民小组交清了罚款,但至今都没有退还土地,也没有将违法建筑物拆除,还在继续违法建盖。接下来,国土局经开分局将案件移交法院裁决,等法院裁决后,司法机关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了。(记者柏立诚

编辑:甘凌菲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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