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省市党委、政府、省公安厅部署要求,昆明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金沙江(昆明段)流域和滇池水域及出、入滇池河道等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全面推进。
昆明市公安局党委专题研究“长江禁捕”工作,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昆明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组织部署,推进长江禁捕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迅即行动,贯彻落实。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昆明市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行动安排和工作措施,层层分解压实责任。
开展联合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捕捞宣传活动,通过走访渔户、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捕退捕法律政策,并公布典型案例、举报电话,讲清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提高渔民的守法意识。全市公安机关派出警力走访居民,收缴非法渔船渔网渔具及渔获物,劝离钓鱼人员,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力度和决心,确保良好的宣传教育和法律震慑效果。
全面强化管控措施
全市公安机关加大重点场所、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船舶的排查和治安管控力度。组织警力检查水产市场、涉渔餐饮场所、渔具销售等重点场所。加快推进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建设和部门资源整合,建立水上错时巡逻、无人机立体监控、加强易发案场所、部位和治安复杂水域阵地控制。结合“三查三告知一宣传”集中统一行动综合开展涉渔犯罪打击整治、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
积极开展调研指导和督导检查
组建专业督导检查组对各分县局工作开展督导,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推进压实县(市、区)责任,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专项工作“三个一”工作法,加强专项工作开展、问题分析、督促落实,并对专项工作进行立项督办,将专项行动任务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加强督办考核,强力推进落实。(昆明信息港 记者合宇聪)